及时研究提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意见,是加快资金拨付、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政策目标落地落实的关键环节。近期,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在对我市某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相关主管部门未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到后超期未形成分配方案,造成资金下达滞后,影响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用。
对此,审计建议:一是严守法定时限,加快资金落地。应严格遵守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收到上级资金下达文件后,第一时间落实政策要求、摸清项目底数,在法定时限内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意见,确保资金早拨付、早见效。二是强化前期统筹,提升管理质效。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前期论证和资金测算工作,建立转移支付资金动态管理台账,精准对接政策要求与项目需求,做到资金下达即启动分配,切实减少资金在途时间、杜绝无效沉淀。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资金分配、审核上报各环节的岗位职责,建立常态化自查督办机制,定期梳理资金分配进度,及时整改滞后问题,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作者:金融外资审计科 杨清清 审核:王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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