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持续加大,各单位参训人员逐年增多,培训经费支出相应增长。审计发现,个别单位在培训经费报销环节存在制度执行不严、培训费与差旅费混淆问题,值得警醒。
培训费与差旅费在开支范围、报销标准和审批程序上各有明确规定,二者不可混用。培训通知已明确食宿费用自理的,参训人员实际发生的伙食支出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按照培训费管理相关规定据实列支。然而,个别单位直接套用差旅费伙食补助标准“一报了之”,将培训伙食费混入差旅费“搭车”报销。这种做法表面上金额不大、标准不高,实质上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的刚性要求。此类问题的发生往往源于“真实支出不算违规”的侥幸心理,认为钱确实花了、标准也不高,不会出大问题。殊不知,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任何“变通”处理都是对财务规则的突破,小问题日积月累就可能演变成大隐患。
各单位应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实规范培训经费管理。一是强化制度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深入学习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准确把握各类经费的开支边界和报销要求,从源头上杜绝混淆科目、变通报销等问题。二是严格报销审核,审核培训通知明确的费用承担方式、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列支科目的准确性,确保每一笔支出有据可查、有凭可依。三是压实内控责任,落实会计内控管理要求,严把审核关口,对不合规的报销申请坚决退回,做到早发现、早纠正,真正让制度成为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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