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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关于财政教育专户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日期:2021-06-11 08:04作者:张浩东来源: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字号: 下载

一、教育专户的基本情况

财政教育专户(或称财政资金教育专户)是各级财政部门为核算教育收费,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资金账户。

目前,教育收费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专户管理,教育部门收到教育收费后上缴财政专户,使用时由教育部门向非税收入管理局提交用款申请,经非税收入管理局和国库科批准后从财政专户核拨。

二、教育专户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教育部门未编制教育收费收支预算。早在2003年,财政部、教育部就做出了“学校收费资金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或国库后,应当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的规定,2020年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重申“学校要将教育收费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2020年自治区本级及呼和浩特市等7盟市已将教育收费收支纳入部门预算,我市目前还未纳入,导致部门教育收费收支无预算可依。

二是教育专户收支未在总预算会计中核算,导致总预算会计和以其为编制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2010年,为了适应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需要,规范教育收费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避免挤占挪用教育资金,财政部下发了《关于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后涉及有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单独设账核算教育收费专户资金。2015年修订后的《总预算会计制度》废止了上述规定,要求教育收费专户收支纳入总预算会计统一核算,但截至目前,市本级仍然由非税收入管理局核算教育收费收支。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是要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预算编制是预算执行的基础和依据,教育部门应当根据自身职能,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相关支出绩效评价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完整编制部门预算,尽可能细化到项目和具体事项。财政部门要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加强对预算资金的源头管控,严把预算支出渠道,真正把“全口径”预算管理落到实处。

二是将财政教育专户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是进行总预算会计核算的主体,应当担负起财政专户会计核算管理职责,国库作为整个财政运行的中枢环节,与各方面业务具有很高的关联度,正确的履职有利于建立顺畅的管理机制,统筹兼顾效率、效益和效果。将教育专户纳入总预算会计进行管理才能保证总预算会计的完整性,以总预算会计为基础编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才能准确反映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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