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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10-30 09:25作者:来源: 字号: 下载

 

──2018年8月22日在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局长 王苏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和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经济发展稳中向好,财政收入质量逐步提升。各项利好因素转化为实际增收动力,财政收入发展态势总体较好。全市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质量效益持续改善,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明显增强。

——财政支出不断优化,三大攻坚战有力推进。加大扶贫、环保资金投入力度,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争取债券置换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7年,市人大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15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支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支1,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8.3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6.60亿元。实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1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42亿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41亿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31万元;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5.7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3.82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市本级年初预算清理煤炭资源收入40亿元没有实现;发展专项5.36亿元未细化到用款单位;部门公务费、交通费预算编制分档标准不够科学,114个预算单位公务费超支6,278万元,70个预算单位交通费超支1,315万元。

(二)预算调整程序不规范。年底先调整后报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5亿元。

(三)未按规定下达上级专项资金1.79亿元,债券置换资金2.09亿元没有兑付。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财政局积极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审计期间下达专项资金1.05亿元,兑付债券置换资金3,09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委党校、市建委、市煤炭局、市农牧业局、市民航办、市科协、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供销社10个单位及其所属二级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部分单位上年结余资金未编入本年预算、年初未编报采购预算涉及金额487万元。

二是资金资产管理不够严格。市煤炭局应缴未缴项目结余资金1.01亿元,市农牧业局等10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69万元;市供销社等6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列支费用293万元;此外部分单位还存在超编使用车辆、国有资产未入账及国有资产个人占用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地税局已上缴非税收入55万元,其他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整改。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调查情况

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我市各旗区、各部门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举债进一步规范。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18年4-6月,市旗区两级审计机关对我市截至2017年6月底的系统外政府性债务进行了逐笔逐项审计调查,共审计调查了457个单位的34,500余笔债务。审计净核减系统外债务119.83亿元。各地区普遍存在政府性债务的认定审核不够严格,多报、少报、错报、重报债务数据,部分涉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手续不完善、未及时结算、工程量不实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对多报、错报、漏报和重报的债务进行了调整和核减。

(二)扶贫专项资金审计

今年上半年,对全市2016年8月至2017年底扶贫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94个单位,169个扶贫项目,调查了656户农牧户,审计资金18.2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6个旗区滞留扶贫资金5,686万元;市本级及7个旗区未按规定使用扶贫资金1,555万元;3个旗606万元扶贫资金未发挥效益;2个旗未经批复擅自变更扶贫对象及内容。

审计指出问题后,滞留扶贫资金均已下达,未按规定使用扶贫资金1,275万元已整改。

(三)环保专项资金审计

今年上半年,对全市2016年至2018年5月底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效益和工程管护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资金6.62亿元,并调查了59个环保专项实施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2个旗滞留上级专项资金848万元;3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27万元;6个环保污染防治项目存在先开工后环评审批的问题;部分旗区环保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部分环保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施工任务。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整改。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今年年初,对全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分配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了22个安居工程项目,并入户调查了184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71户公共租赁住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旗区未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新开工任务4,080套,基本建成任务1,265套;二是4个旗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22亿元闲置超过1年;三是全市128套安居住房改变用途,用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办公;2个旗区18套已竣工验收的安居住房空置超过一年;2个旗区14户保障对象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市本级2套公租房被转借、转租给他人居住,目前市保障中心已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审计指出问题后,全市棚户区住房改造新开工502套,基本建成228套,4个旗区闲置资金已分配使用1.03亿元。

五、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7年8月以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主要围绕我市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农商行防控金融风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督促下达财政资金1,970万元,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2项,完善项目手续3项。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康巴什区财政局滞留自治区环保专项100万元;市建委挤占专项资金28.9万元;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真实转让不良信贷资产41.14亿元,少计不良非信贷资产1.5亿元。

截至目前,上述问题均已整改。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市审计局完成了对市体育中心、鄂尔多斯机场改扩建等16项政府投资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上述16个项目多计工程造价2.72亿元;空港园区完全中学等7个项目中部分工程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3.83亿元;市体育中心等5个项目中部分工程未经批准邀请招标,涉及金额9,946万元;空港园区北师大第二幼儿园等4个建设项目未经验收已交付使用;阿布亥沟大桥等8个项目资金未单独建账核算。此外,还存在部分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按规定报批初步设计、未按规定建设人防工程、未按规定办理土地、规划等审批手续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多计工程造价2.72亿元已整改,其他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正在整改。

七、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对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的5 家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市水务投资公司对外投资500万元未经公司党组会集体讨论;达拉特旗福源泉水务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市惠源供水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取得发票5,988万元;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5家公司21.39亿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国有企业正在整改。

八、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试点审计情况

2017年,市审计局对达拉特旗的党政主要领导任期履行土地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进行了试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截至2016年底,达拉特旗建设用地规模超过总体规划4,386.32公顷;在限制开发区内违规用地297.12公顷;露天煤矿超期未复垦652.67公顷。

审计指出问题后,达拉特旗相关部门正在整改。

九、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市审计局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6件,涉及金额34.38亿元。其中:因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将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管委会等7个单位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35件,涉及金额34.35亿元;因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将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移送市政府采购办处理1件,涉及金额352万元。

十、审计建议

(一)从严执行预算法,加强绩效管理。一是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下达专项资金,避免年终突击花钱。二是规范各预算部门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按年初批复的预算安排支出,控制预算追加,提高预算约束力。三是加强财政绩效管理,结合各预算部门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切实推进财政提质增效。

(二)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审计监督。一是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稳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加强对政府债务全过程监管,加大对违规举债查处力度。二是加强扶贫领域审计监管,逐步实现跨部门涉贫信息整合共享,精准施策,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三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紧盯环保责任落实,促进健全生态环保协同机制,推进自然资源集约利用。

(三)强化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建立整改工作机制。二是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审计机关要将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被审计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告。三是各级督查部门、相关主管部门要与审计部门形成整改合力,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督促纠正违纪违规问题,促进建章立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把我市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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