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节期间减少人员流动
干部职工要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就地过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含其所在的地级行政区), 不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春节期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离开本市的,要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二、合理统筹,减少人员聚集
春节、元宵节期间,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尽可能采取视形式召开会议,确需召开线下会议的(单场50人以上),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会议主办方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并严格落实防控各项措施。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减少聚餐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者尽量不参加。
三、加强个人防护,做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规范做好个人防护,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饮食卫生、使用公筷公勺、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时,自觉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严防病毒由物传人,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节日商品,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商品。出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时,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开人流高峰,缩短停留时间,回家后及时清洁双手。 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坚持科学加工和烹饪食用。公众在收发邮件快递前后,要做好个人防护,邮件快递外包装尽量不要带进起居室,并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理完邮件快递后立即洗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时,不要自行购买和服用药物,自觉避免接触他人,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