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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1-04-08 09:52作者:来源: 字号: 下载

 

 

 

鄂尔多斯市审计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 4  8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1“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1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印发的《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鄂尔多斯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中央审计法律自治区法规规章。拟订审计规范性文件和指南并监督执行。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有关部门、旗区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旗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国家、自治区、市本级投资和以国家、自治区、市本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直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鄂尔多斯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旗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旗区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旗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旗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旗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旗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管理旗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推动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市两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审计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1.鄂尔多斯审计局局属单位设置情况

2021年,鄂尔多斯审计共有机构数是4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1家。

2021年编制数为10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7人,事业编制65人。2020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89人,比上年减少4人,其中在职人员89人,比上年减少4人,其原因是部分在职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和工作调动;离休人员0人,比上年减少0人;退休人员40人,比上年增加1人。

2.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鄂尔多斯审计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

2

鄂尔多斯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

3

鄂尔多斯市大数据审计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533.5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37.24万元,增长68.14%,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年政府购买中介机构咨询服务费增长所致

支出预算4,533.5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37.24万元,增长68.14%,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年政府购买中介机构咨询服务费增长所致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533.5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33.50 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比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上年结转0.00万元,占比0.0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00万元,占比0.00%。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533.5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7.50万元,占比37.22%;项目支出2,846万元,占比62.7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比0.0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开展审计业务、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533.50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33.5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4,197.0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819.61 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行、购买工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7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3、卫生健康68.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97.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2021“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92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12.1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00万元,增长0.00%。

2、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9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0万元,下降13.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0万元,下降13.83%。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度继续降低公务运车运行费用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8.24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0.08%。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3.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维修费3.00万元、租赁费5.00万元、会议费3.0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工会经费8.27万元、福利费17.25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2万元、劳务费4.00万元、委托业务费0.8万元、大楼运行费220.0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人员减少导致定额公用经费减少所致。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绩效目标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84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3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行政执法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成义           联系电话:0477-3965916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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