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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6-22 14:05作者:来源: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字号: 下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2019年度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622日在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局长    王苏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常委会作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19828日,市审计局代政府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要求各部门、各相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夯实责任措施、严格督查问责、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定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台账制度,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到位。各旗区各部门能够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整改,促进下拨资金56.67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3.22亿元,上缴财政资金0.84亿元,清理往来款1.09亿元,调账处理0.38亿元。2019年移送主管部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0件,涉及金额1.19亿元,收到回复20件,主管部门做出了罚款、警告等处理处罚。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审计机关加强整改督查。对审计部门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对照问题清单,坚持“谁审计谁负责跟踪督查”的原则,逐条跟踪督查整改情况,督促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落实进度。2019年市审计局预算执行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7个,审计查出问题129项,其中99项已完成整改,22项由于手续不全及企业经营困难等原因,整改进度缓慢,8由于体制机制及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等原因难以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涉及金额113.63亿元,其中109.92亿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率97%

  (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有关旗区和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本地区本部门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推进,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通过召开党委(组)会、专题业务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2020年继续加强预算编制细化工作,加快预算批复进度,按相关规定完成整改要求。关于上级专项资金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下达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专项转移支付审批流程的通知》,加强对资金使用部门的督促力度,简化原有资金审批流程,明确下达时限,确保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关于各级财政部门之间调用、挤占预算资金的问题是历年累计形成,涉及财政体制,且各旗区财力不平衡短时期难以解决;关于权责发生制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收回以前年度未支出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督促预算单位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控制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的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关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个单位及其二级单位未将上年结余2,461万元编入本年预算的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已将本单位(含所属二级单位)上年结余的专项资金全部编入2020年预算;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诺今后将严格按预算法相关规定编报预算,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关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向其所属单位批复预算和决算的问题,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承诺今后按规定及时批复所属单位的预决算。

  2.预算执行方面:关于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90万元的问题,目前已全额收回。个人账户核算工会经费31万元的问题,学院纪委向学院工会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对学院工会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市农综办等9个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列支经费451万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和差旅费支出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规范三公经费等支出范围和标准,通过书面承诺和调整相关账务等方式完成了整改;关于市自然资源局等4个单位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变项列支费用72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关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3,838万元的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个单位已通过调整相关账目、补记固定资产的方式完成整改,市驻京联络处已向市国资局提交申请核销固定资产报告等待批复。

  3.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方面:关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3个单位未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170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程序调整了账目,并承诺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驻沪联络处2个单位坐支国有资产处置收益34万元的问题,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市驻沪联络处的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市驻沪联络处已作出承诺,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按照固定资产处置程序报国资委,并按规定调整账目;市交通运输局等4个单位资产采购程序不规范918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乌审旗未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的问题,乌审旗已建立了“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制度,完成了整改

  2.关于伊金霍洛旗科技局未建立科技项目推荐前评审机制的问题,伊旗已完善了科技评价体系,并建立科技计划项目基本信息数据库,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3.关于达拉特旗、东胜区共4户企业未享受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相关旗区已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此项税收政策的落实,1户企业抵顶税款完成整改,3户企业因涉及税额较小,已自愿放弃优惠退税。

  4.关于准格尔旗人防办等18个单位未足额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13,129万元的问题,其中准格尔旗人防办等3个单位已收缴3,018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准格尔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等3个单位已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3,683万元,乌审旗住建局等11个单位已收缴行政事业性收费1,232万元,其余5,196万元欠缴费用因欠费企业运营困难,仍在催缴。

  5.关于市林业治沙科学研究院等11个单位违规收取设计费等2,080万元的问题,乌审旗住建局已清退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09万元,东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已按规定抵扣和退费,乌审旗城乡规划审验中心已退回多收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0.3万元,其余单位也已按照规定停收了相关收费。

  6.关于大路煤化工基地建设局等4个单位违规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94万元的问题,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建设局已将减免费用85万元全额收回,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个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扶贫资金审计方面:关于达拉特旗等5个旗区滞留扶贫专项资金10,756万元的问题,相关旗区已将滞留的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位,闲置的资金已退回旗财政部门;关于达拉特旗蒙禾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0,938万元长期挂账未结算的问题,该公司对相关账务进行了核对,往来款项已结算;关于准格尔旗扶贫办将贫困村互助资金入股深圳光彩众生乡建投资基金公司并出借资金合计115万元的问题,旗扶贫办已将违规投资、出借资金全额收回;关于伊金霍洛旗到村到户扶贫项目397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伊旗财政局已对涉及的四个镇政府做出罚款处罚;关于伊旗卫健委闲置扶贫资金50万元的问题,已退回伊旗财政局30万元,支付贫困人口免费体检资金20万元;关于达拉特旗未经主管部门批复擅自变更资金投向100万元的问题,达旗政府已重新批复项目资金;关于鄂托克前旗新型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旗扶贫办已印发了《建立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意见》完成整改。

  2.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方面:关于未完成2018年度市级下达棚户区改造任务2,390套的问题,准格尔旗740套已全部完成整改,乌审旗已整改232套,未整改121套,达旗已开工并基本建成76套,未开工1221套;关于准格尔旗306套公租房超过合同约定竣工期限仍未建成的问题,准格尔旗积极采取措施并已筹措到了项目续建的资金,目前该项目正在加快办理相关前期手续,争取年底前复工;关于3个旗区闲置、结存专项资金13,256万元未支出的问题,达旗涉及资金7,292万元,其中已拨付上级专项资金3,346万元,拨付银行贷款912万元,提前归还未使用的银行贷款1,562万元,其余1,472万元将按工程进度拨款;准旗涉及资金5,736万元,已收回100万元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统筹使用,其余的5,636万元将按工程进度拨付;乌审旗已将涉及的228万元闲置资金上交市财政局;关于准格尔旗挪用安居工程资金4,000万元用于旗国有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问题,准旗已归还原渠道资金;关于向23户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分配公租房的问题,相关旗区已收回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并重新分配入住;关于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达拉特旗棚户区改造涉及4个项目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函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乌审旗租赁住房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目前正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快产权登记手续办理工作;

  (五)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空港物流园区管委会2009年至2017年实施的基础设施道路及排水工程等9个项目多列待摊投资2.13亿元,多计建安工程价款4,500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多列多计的价款进行账务调整或核减;关于鄂尔多斯医院2010年变更建设地址损失建设资金1,638万元的问题,市基建办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关于2009年至2012年实施的蒙古族学校室内装修等4个项目部分工程应招标未招标8,493万元、未经批准邀请招标4,091万元的问题,主管部门回复项目已完工,无法整改,涉及行政罚款的移交市综合执法局处理;此外,市城乡建设委、市人防办和市地震局未按规定取得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联系主管部门尽快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鄂尔多斯市城投公司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表的问题,该公司已作出承诺,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相关规定,在项目竣工3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鄂尔多斯市物流园区管委会给水工程已验收备案,休闲体育公园项目正在验收整改,其余项目市自然资源局正协助空港园区完善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续建手续。

  (六)国有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鄂尔多斯市铁路集疏运有限公司未及时清退煤炭信息卡押金12,196万元的问题,该公司已于2019619日在市内各大媒体发布了《关于退还煤炭电子身份识别卡押金的公告》,通知缴款单位在2020630日前办理退款手续,630日之后未申请退还的资金将上缴市财政局。截至目前,累计退还13.9万元;关于营业收入和成本确认不及时10,671万元,多记销售费用11万元,少记销售成本10万元的问题,该公司承诺今后严格按照收入和库存商品确认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关于未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86万元的问题,该公司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缴纳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情况看,相关旗区和部门单位积极整改,大部分已整改到位,部分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如上下级财政超调资金、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未编入下年预算造成预算执行偏差大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将通过大数据审计等方式,加强跟踪检查,持续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加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将审计整改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府督查与审计监督的合力,压实压紧主管部门的牵头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进行监督、对账销号。二是巩固整改实效。大力加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督促各级有关部门单位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的分析研究,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加大审计整改情况及审计移送处理情况跟踪反馈力度,按程序及时公告审计整改情况,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同向发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整改联动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分类施策,对整改主体明确、责任明晰的事项,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尽快整改到位。对时间跨度长、形成原因复杂、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找准症结,相关部门单位合力持续推动问题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大整改力度、巩固整改成果,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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