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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8-26 14:07作者:来源: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字号: 下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826日在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局长  王苏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32个本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现场审计, 49个一级预算单位采取“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大数据模式开展审计,首次实现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此外,还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扶贫资金等14个项目进行了审计。2019年全市审计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财政绩效审计。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积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财政预算。

  ——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同比增长34.3%,总支出同比增长17.5%,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和重点领域发展需要。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5.1亿元。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全面保障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为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积极清理政府债务,偿还市本级隐性政府性债务78亿元,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三大攻坚战稳步推进。2019年市本级教育支出、社保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分别增长43.9%13.3%18.5%,民生领域保障有力。

  ——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完善制度。市审计局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跟踪督促整改。通过整改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促进下拨资金56.67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3.22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3项。

  一、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据财政局提供的市本级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39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2.9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4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34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6.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4.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目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企业仅包括市直属的7家国有企业,市直部门所属的33家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二是2019年市直事业发展专项年初预算4.68亿元未细化到用款单位。

  (二)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预算支出结转金额较大,预算执行进度慢。2019年底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转下年50.3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转下年2,102万元,当年未形成实际支出;二是市本级全年超过规定期限下达的上级专项资金45.06亿元,占上级专项资金的58.7%

  (三)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据财政局对本级14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显示,6个绩效目标设定未量化不细化,13个执行进度慢,5个管理制度和配套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二是年初预算安排的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引导基金、民营企业发展引导基金两个项目未经过事前绩效评估,未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考评指标,实际执行中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导致财政资金闲置,未达到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的预期效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决算编制方面:29个单位上年结余结转2.86亿元未编入本年预算;18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3,082万元;7个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涉及金额1.02亿元。二是收入方面:5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6,722万元。三是支出方面:4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173万元;8个单位超范围、超标准、无依据、不规范列支经费26万元;5个单位执行“一车一账”制度不严格;3个单位以拨作支43万元;4个单位公车运维费超预算113万元;4个单位违规将2,566万元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基本户。四是资产管理方面:19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4个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3个单位超编配备公务用车,长期借用外单位车辆用于公务活动。

  此外,审计还发现16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4个单位未经批准雇用工作人员的问题。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资金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围绕政府债务化解、政府债券分配和使用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旗区将清欠与化债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信贷管理和风险管控不断加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在债务管理方面还存在化债程序不规范、债券利息逾期支付、债券资金兑付进度慢的问题。

  (二)扶贫审计情况。围绕脱贫攻坚战,对全市扶贫政策落实、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揭示出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五项主要问题,相关地区和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纠正问题。审计期间,促进整改10项,涉及金额9,39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73万元。

  (三)污染防治审计情况。围绕环保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政策落实和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但部分项目资金闲置未达到预期效果。

  四、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全年共抽审337个单位,427个项目,重点审计了以下内容:

  (一)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稳就业政策措施方面:市本级围绕“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的总体要求,多管齐下稳定和扩大就业。但也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未按要求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二是未及时拨付就业补助专项资金1,782万元;三是创业担保贷款信息公开不规范;未按季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担保基金运营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抽审资金总量181亿元,涉及财政资金135.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鄂尔多斯市各级政府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各项政策基本执行到位,为减轻企业负担,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个别单位仍存在未及时清退各类保证金、未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违规向企业转嫁相关费用的问题。通过审计促进清退各类保证金2,092万元,未按规定减免的相关税费和违规转嫁企业承担的相关费用均已退还企业。

  (三)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各旗区和有关部门、国有企业能够积极组织财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多方式化解清理欠款。但个别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清欠工作不彻底、边清边欠、欠款“零清偿”、清偿进度不达标、未完成清偿任务的问题。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鄂托克旗2019年度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鄂托克旗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审计发现仍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贷款5,789万元闲置未用的问题。

  (二)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

  2020年重点审计了疫情防控财政资金2.03亿元、捐赠资金1.71亿元、捐赠物资509万件/套、专项再贷款资金3,600万元,审计了206个政府机构和单位,12家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延伸审计了6家企业。审计发现存在未及时发放疫情一线医疗卫生人员补助、未及时核算疫情防控资金、捐赠物资接收与发放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积极整改,通过审计促进专项资金及时使用484万元,促进专项资金及时入账629万元,建立了健全物资采购制度,完善了采购物资分配使用办法。

  六、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情况 

  20198月至20207月,市审计局完成了市城投业务楼、康巴什体育中心运动员村等4项政府投资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超批复投资5,008万元;二是多报工程价款4,108万元、多列待摊投资3,048万元、多计设计监理费231万元;三是未及时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表。

  七、部分旗区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对杭锦旗和伊金霍洛旗2017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决算编制方面:杭锦旗两个年度部分年初预算未细化2.5亿元,财政暂存款决算不实1.96亿元;两个旗区6个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决算报表。二是财政收入方面:杭锦旗自定政策收取建设工程人工预存费1,378万元,应收未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土地出让金等6,280万元。三是财政支出方面:杭锦旗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24亿元;两个旗区违规出借财政资金2.23亿元;两个旗区4个单位违规支出财政资金570万元;伊金霍洛旗4个单位违规开设账户11个;两个旗区8个单位往来账款28亿元长期挂账未清理。

  此外还存在建设程序不规范、资产产权不清、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

  八、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

  (一)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9年,受市党委组织部委托,市审计局对5个市直单位、2个旗区 10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存在个别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不到位,如市交通局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批权限下放迟滞近两年;市人社局未及时清理已经作废的权力清单项目;伊旗2018年制定的非税收入考核奖惩办法将收入目标与征收经费挂钩定额返还违反相关规定。

  (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王美斌同志担任伊金霍洛旗委书记期间、华瑞峰同志担任伊金霍洛旗旗长期间煤炭和森林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存在采矿权范围与森林公园范围重叠;未获批采矿许可证从事采矿作业;公益林区划落界不准确的问题;二是在重大决策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批复露天煤矿临时用地,未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年度检查制度的问题;三是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违反规定在成吉思汗国家级森林公园新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21处的问题;四是在相关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存在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未经批准占用土地的问题。

  九、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市旗两级审计机关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9件,涉及金额26.72亿元。其中:移送相关纪检部门3件,涉及3个单位,金额10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1人,涉及1个单位;移送有关主管部门34件,涉及40个单位,金额26.67亿元。截至20206月底,已经作出罚款、补缴税金及滞纳金、警告或诫勉谈话等23件,其余16件正在调查核实处理中。

  十、审计处理处罚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移送处理书,下达审计决定,并督促整改工作。截至目前,8个专项审计查出的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了整改落实,相关部门能够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除即查即改、立查立改外,其余尚处在审计整改期限内。审计部门将继续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并在明年4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十一、审计建议

  (一)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目前预算单位普遍存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编报预算为零,实际账面结余结转数额较大的现象,这是导致部门超预算支出、当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财政资金绩效低的主要原因,财政部门一要把好预算编审的源头关,督促预算单位严格遵守预算法,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严格预算执行;二要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大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的盘活力度。如2019年底128个预算单位经费结余3.68亿元未盘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林业治沙研究院、市林业工作站经营性收费已取消,截至20206月底尚有4,905万元结余在单位账户。三要科学合理制定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切实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无效低效支出。

  (二)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党政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主动适应新常态,改变与国家政策法规不相适应的传统思维、习惯做法,从根本上解决财经法律意识淡薄、执行力不够的问题;政府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从严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  

  (三)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好地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坚持举一反三,形成整改长效机制。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提升管理水平,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真抓实干,为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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