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30 10:21作者:来源:
字号:大中小
下载
鄂审发〔2018〕65号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制度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
现将《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2018年9月13日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进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及政府行为的理解认同,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审计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单位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市局各科室、中心根据职责分工,配合推进政策性文件解读相关工作。
第三条 解读范围
(一)我局制发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
(二)代市政府起草的政府规章、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政策性文件。
第四条 解读流程
政策解读坚持“谁发文、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性文件制定与政策解读方案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一)各科室、中心在起草规范性文件、以我局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和相关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应包括文件制发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科室、中心负责人初审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方案及相关解读材料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相关文件公开后,解读材料应及时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府网站政务信息采编系统”上报至“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同时在鄂尔多斯市审计局网站予以发布。
第五条 解读形式
政策解读形式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公示,政策解读可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等方式进行宣讲政策,也可文字说明及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不同方式展现。政策解读内容应突出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与以往政策规定的变化之处。同时,根据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群众反映的新热点,政策起草科室、中心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解读。
第六条 传播途径
政府网站是政策解读第一平台,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进行解读。
第七条 解读机制
各科室、中心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释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策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解读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
第八条 本工作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