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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审计局2022年度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日期:2023-07-04 09:49作者:来源: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字号: 下载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全市审计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各级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项目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走好新路子、建设先行区,奋力开创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美好未来”贡献更多审计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保证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安排的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保证委政府安排的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两保证”原则,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科学安排审计项目,合理确定审计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恪守权力边界,坚持需要与可能、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深入研究并贯穿每个项目始终,统筹安排各类审计项目,找准审计的着力点和立足点,充分发挥审计的专长和优势,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坚持规划引领。紧扣《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中长期审计项目库,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时跟进国家自治区、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开展立项研究,不断充实完善项目库,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加强和改进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做好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库的有机衔接,年度安排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筛选确定,确保分阶段、分步骤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四)坚持全审计“一盘棋”。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在大项目上做到统一安排、上下贯通、同向发力、成果共享,力争将每一个审计项目都打造成精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等组织方式,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发挥审计监督合力,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

  (五)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以及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署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各项审计都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具体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一)审计署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4个)

  1.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惠农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动夯实脱贫基础为目标,重点关注政策衔接落地、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帮扶资金资产管理使用绩效、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由审计厅农业农村审计处牵头,市审计局农业农村审计科配合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6月开始实施审计,7月底结束现场审计,8月10日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2.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重点关注就业政策落实、相关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重点人群就业、职业技能提升、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由审计厅社会保障审计处牵头,会同社会民生审计处、企事业单位审计处组织实施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和民生审计科、企业审计科配合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9月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1月5日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3.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及税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促进税务部门依法履职,提高税务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收入征管、税务部门预算执行、国家金库管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由审计厅税收征管审计处牵头,市审计局财政税收审计科配合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11月开始实施审计,2023年1月底结束现场审计,2月5日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4.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提高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和资金绩效、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由审计厅电子数据审计处牵头,审计局电子数据审计科配合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11月开始实施审计,2023年2月底结束现场审计,3月20日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审计厅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8个)

  1.一季度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审计调查和2021年度政策跟踪审计整改“回头看”。

  (1)盘活存量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统筹使用好各类财政资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为目标,重点关注盘活存量资金有关机制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管理和统筹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审计厅税收征管审计处牵头,组织各盟市审计局实施市审计局财政税收审计科配合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2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调查,3月底结束现场审计调查, 4月10日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2) 2021年1至4季度政策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

  【目标和重点】以压实整改工作职责,增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效,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为目标,重点关注整改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整改质量和整改成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审计厅税收征管审计处牵头,组织上一年度政策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所涉及盟市审计局实施市审计局财政税收审计科配合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2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调查,3月底结束审计调查,4月10日前向审计厅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

  2.二季度开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审计、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审计

  1)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促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涉企收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府采购和中介服务、行政许可事项清理下放、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审计厅企业审计二处牵头,组织各盟市审计局实施市审计局企业审计科配合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6月10日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2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审计。

  由审计厅财政审计处牵头,市审计局财政税收审计科结合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实施。2022年2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4月底结束现场审计,5月20日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3.三季度开展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

  审计厅农业农村审计处组织实施市审计局农业农村审计科结合专项审计配合实施项目结束后,按照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项目要求汇总,于2022年820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4.四季度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审计、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资金审计调查

  1)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减税降费、税收政策落实,促进依法治税,防范征管风险,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由审计厅税收征管审计处牵头,按照“五统一”要求,组织各盟市审计局配合审计署实施,市审计局财政税收审计科配合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11月开始实施审计,2023年1月底结束现场审计,2月5日前向审计厅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2)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资金审计调查

  审计厅教科文卫审计处组织实施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结合专项审计配合实施,11月底向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5.通辽市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决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收入统筹管理、参与分配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部门所属企业管理、盘活存量资金、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优化营商环境、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审计厅财政审计处牵头,采取“财政审计+N”的方式,统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厅驻赤峰审计处、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对通辽市开展财政决算审计结合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落实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实施。市审计局财政税收审计科配合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9月开始实施财政决算审计,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2月20日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

  6.全区9个旗县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惠农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动夯实脱贫基础、高标准农田建设,维护粮食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政策衔接落地、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帮扶资金资产管理使用绩效;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建后管理管护;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审计厅农业农村审计处牵头,采取“上审下”的方式,组织相关盟市审计局结合政策跟踪审计实施。农业农村审计处组织审计1个旗县,其余旗县由盟市审计局实施。市审计局农业农村审计科牵头配合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6月开始实施审计,7月底结束现场审计,8月20前向审计厅提交汇总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7.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国家教育教学体制改革,推进国家、自治区义务教育政策落地落实,提升我区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强资金管理,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健全“学有所教”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近三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组织方式】由审计厅教科文卫审计处牵头,组织有关业务处和各盟市审计局结合政策跟踪审计实施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配合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7月开始实施审计调查,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调查,11月底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8.自治区农信社系统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实现助力防范化解区域内重大金融风险、推动自治区农信社系统深化改革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政策措施落实、促进法人金融机构强化法人治理和全面风险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金融风险防范情况、深化农信社改革情况、服务实体经济情况以及金融领域乱向和腐败行为。

  【组织方式】由审计厅金融审计处牵头,会同金融企业审计处组织11个盟市审计局实施市审计局金融外资审计科配合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7月开始实施审计,11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2月15向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市审计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29个)

  1.预算执行审计(10

  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其中:10个一级预算单位开展现场审计,70个一级预算单位通过数据分析的方式开展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收入统筹管理、参与分配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部门所属企业管理、盘活存量资金、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财政税收审计科牵头,组织各有关科室共同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2下旬开始实施审计4月底结束现场审计,5月20日提交审计报告结合专项审计的项目5底结束现场审计,620日提交审计报告)。

  2.财政决算审计2

  【目标和重点】以规范财政收支真实性和准确性、促进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旗区财政决算的真实性、重点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情况、政府债务化解计划落实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统一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局、财政税收审计科分别对2个20202021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其中1个旗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2022年7月初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1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财政税收审计科负责的项目2022年9月初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1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3.经济责任审计9个)

  (1)1个旗的1名主要领导干部结合财政决算审计7个市直部门7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部分结合预算执行进行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地方政府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财政管理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精准脱贫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牵头组织各有关科室实施。

  【审计时间】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于2022年2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4月底结束现场审计,5月20日提交审计报告旗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合财政决算)于7月初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1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2)1个市本级所属国有企业2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推动企业完善治理、突出主业、提高效益,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防止资产流失,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重点关注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内控制度健全性与有效性、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决策部署、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并对履责情况进行评价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企业审计科具体实施

  【审计时间】6月初开始实施审计8月底结束现场审计,920日提交审计报告

  4.政府投资项目审计3个)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资金效益为目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基建财务、工程结算、效益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具体实施。

  【审计时间】7开始实施审计11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220日提交审计报告。

  5.领导干部草原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草原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草原资源资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草原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等。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科组织对1个旗领导干部草原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并指导各旗区开展对辖区内1个乡镇或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审计时间】7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120日提交审计报告。

  6.文化旅游专项资金审计。

  【目标和重点】关注文化旅游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效益情况,加快推进文旅融合,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统一组织,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局具体实施。

  【审计时间】2下旬开始5月底结束现场审计,620日提交审计报告。

  7.2021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相关旗县提高资金、项目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资金分配管理情况、资金安全绩效情况、相关任务完成及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统一组织,农业农村审计科具体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全年

  8.长制审计

  【目标和重点】检查鄂托克旗贯彻落实中央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调查旗、镇两级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辖域内河湖水域保护、治理、开发利用等方面情况,促进河湖长相关机制和措施不断完善。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结合草原资源资产审计具体实施。

  【审计时间】7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120日提交审计报告。

  9.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审计(试审)。

  【目标和重点】重点关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为生态文明建设助力。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6开始实施审计11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220日提交审计报告。

  四、审计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各审计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审计监督的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要坚持系统观念,用系统论的方法思考谋划工作,正确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更好服务工作大局。

  (二)做实研究型审计服务新发展格局各审计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和局党组关于坚决做实研究型审计的部署要求,把研究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各业务科室要立足审计项目实施,加强审前谋划,深入开展研究,反复推敲论证,必要时组织开展试点审计,制定好工作方案,审前就要对审计目标、工作切入点、预期成果、审计建议等做到心中有数。各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加大审计力度,把问题当课题研究,对重大问题紧盯不放,弄清楚问题本质,分清楚问题主次,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确保问题查深查透,直击问题要害。审计项目完成后,各审计组和各业务科室要及时开展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得失,推动后续审计立项选题和组织实施更加精准,持续提高工作质效。

  (三)加强跟踪管理提升审计质效业务科室根据年度项目计划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时,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现场审计、审计组提交报告、审核复核审理、提交会议审议、正式出具报告、上报综合(专项)报告等各环节的时间节点,业务科室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完成审计任务,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应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各审计组要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把握好工作节奏,保质保量完成现场审计任务。综合督查要对所有审计项目执行进度进行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强化督查督办,及时跟进了解各审计项目进展情况,加大项目计划执行公开力度,在一定范围实时公示各项目执行进度情况,对可能出现逾期的,要及时提醒提示和“拉警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领导,项目计划进度执行情况纳入对业务科室的考核。

  (四)强化督促整改,深化成果运用。审计机关要推动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促进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制度,实行台账管理,逐项对账销号,持续跟踪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切实提高整改实效。要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以改革的视角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更好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提升审计信息质量,编发审计信息要以项目为依托、以审计证据为支撑、以深度作保证,更好服务委政府工作大局。

  依法文明审计,严守工作纪律各审计组和参审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历史全面客观看待审计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充分听取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客观审慎作出评价。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出现有关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地和被审计单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在网络、微信等社交平台透露、发布任何与审计相关的信息。加强审计现场资料管理,严格落实审计项目归档责任制,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归档规定,切实做到审计档案材料“应归尽归”,确保归档材料齐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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