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年报。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鄂尔多斯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www.ordossj.gov.cn/)下载。如需咨询,请与鄂尔多斯市审计局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泰广场行政办公区,邮编:017010,电话:0477-8586637)。
一、概述
2015年,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5〕52号)文件精神,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推动了审计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鄂尔多斯市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修订完善了《鄂尔多斯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办法》《依申请公开须知》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完善了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要求公开了机构设置、办事指南、年度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计划总结、法律公文、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2015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4条。其中,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5条,通过单位公示栏等其他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9条。
另外,主动走进“电视问政”栏目,开展互动交流,加强了群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与监督。推行审计公示,将审计的目的、范围、工作纪律及要求等内容向被审计单位公布,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制定了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已提交市人民政府法治办审核。
三、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目前,未出现因为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政府的规定、社会的需要和审计工作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效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下级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指导还不够有力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予以解决。
2016年,鄂尔多斯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创新信息公开理念,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高公开质量和效率。二是继续加强对全市审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积极研究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等力争达到统一和规范。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遵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补充、完善,逐步推开对部分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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