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3 11:00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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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法〔2011〕28号)编制本年报。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鄂尔多斯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jj.ordos.gov.cn/)下载。如需咨询,请与鄂尔多斯市审计局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伊旗阿镇世纪大道西金桌街南50米金泽大厦617办公室,邮编:017200,电话:0477-3965991)。
一、概述
2017年,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88 号)文件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推动了审计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鄂尔多斯市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公开了机构设置、办事指南、年度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法律公文、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行审计公示,将审计的目的、范围、工作纪律及要求等内容向被审计单位公布,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二是向市政府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三是将局机关职能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情况、科室职能职责情况等内容在局门户网上进行公开。同时在严格执行审计工作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将一些行政事务性的工作情况通过我局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138条,其中通过本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1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7条。
三、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条,答复3条。
目前,未出现因为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度,我局虽然在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审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增强,总结政务公开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创造性开展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督促检查和工作培训也有待加强。为此,2018年本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本局党组领导下,通过召开会议、研究计划、明确分工、协调督促等方式,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依法及时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学习掌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