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将法治思维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依法审计、规范审计、文明审计。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政治引领,完善推进机制,把稳法治建设“方向盘”
(一)持续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审计干部法治学习的重要内容。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0次,同时依托“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组织开展线上专题学法,推动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审计干部全员学的积极态势,不断增强审计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依法审计的思路举措和行动实践。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把握审计监督要集中统一、全面覆盖的重要要求,不断强化审计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立足点,确保党的工作重点在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高标准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025年提请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2次,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报送重要报告、重要事项和文稿16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重要报告、重要事项和文稿20件,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8篇。强化对旗区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累计审核旗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63件,以系统思维凝聚工作合力,着力构建市委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市审计“一盘棋”的工作新格局。
(三)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牵头之责,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人使命,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审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推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年度专题述法1次,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7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全局讲授《以法治思维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法治专题课,带头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绝大多数”,推动全局上下形成“人人讲法治、事事循法治、时时守法治”的浓厚氛围,让依法审计成为审计干部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表对标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示范城市创建目标的部署要求,我局立足审计主责主业,我局精心擘画法治政府建设蓝图,编制了《鄂尔多斯市审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鄂尔多斯市审计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动群众身边具体事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审计局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此外,根据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压实责任科室和人员梳理总结市审计局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情况相关资料,并严格按时限及标准要求的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扎实完成我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地督查各项工作任务。
二、立足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种好审计监督“责任田”
(一)依法全面履职,发挥审计监督效能。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紧扣自治区“两件大事”和市委“六个工程”、“六个行动”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聚焦预算执行绩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风险防范、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2025年,市旗两级审计机关共安排审计项目307个,现已完成154个,查出问题2089个,查出问题金额22.96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避免损失15.34亿元,提出审计建议499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和相关部门加强管理、优化流程、完善制度成果453项,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抓实审计整改,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始终扛起督促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把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对审计发现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跟踪和销号落实制度。2025年,全市查出已到整改时限问题1194个,完成整改1127个,整改率94%;已到整改时限问题金额8.44亿元,已整改8.19亿元,整改率97%;加权整改率95.5%。同时深化审计成果提炼,提交审计信息736篇,被修改批示、采用146篇,其中审计署采用9篇,为优化治理效能提供了精准靶向的审计参考建议。
(三)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强化审计质量全流程全过程控制,健全完善《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审计业务工作流程》《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审理业务会议规程》和《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审计质量控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组织开展2025年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审计报告评优评差工作,检查市局审计报告18个,实现旗区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全覆盖,针对存在问题建账管理,长效整改,评出优秀审计报告6个、较差审计报告4个,充分发挥质量“体检”、警示提醒的作用,确保审计人员熟练掌握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用语、执法技巧等专业技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审计实际操作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审计法治“压舱石”
(一)扎实推进审计机关依法决策。局党组不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局机关聘请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1名对局机关制度文件、合同及有关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按照自治区审计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公示内容和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鄂尔多斯市审计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涉企执法事项清单》,并在局机关官网进行公示,以清单化管理、阳光化运行夯实依法决策制度根基。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专题讲座,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培训考核,目前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均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5年,市审计局积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由市司法局组织的2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且全员通过考试。
(三)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将审计公示张贴于被审计单位指定位置,公开审计组成员、监督电话等内容。审计人员进点审计后,在被审计单位召开审计进点会,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廉政监督卡,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增强纪律约束,告知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和必要工作条件,做好配合审计工作事项。同时根据《关于推进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相关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梳理和基层部门建立的微信工作群并清理不必要的群组,切实为基层工作减轻负担。
(四)狠抓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报备工作。紧紧围绕审计监督职责履行,及时梳理鄂尔多斯市审计局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做好清理报备工作。对于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党内规范性文件,由办公室、法规科、机关党委等科室齐抓并管,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报备等相关工作。2025年,鄂尔多斯市审计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历年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报备情况已经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梳理报送。
四、畅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共筑社会治理“和谐堤”
(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在局官方网站设立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专栏,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查询平台,精准回应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强公信。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依法化解纠纷工作机制,深耕“12345”热线接诉即办工作,用心倾听群众呼声、用情回应群众关切、用力解决群众难题,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5年,市审计局收到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第一时间响应、高效处置、及时反馈,所有工单均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并以典型的案例形式报送市政数局,形成闭环管理。加快推进12345热线知识库建设,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经济责任审计》等专业规范纳入其中,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有效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根基。
五、注重宣传教育,强化现场释法,奏响普法责任“主旋律”
(一)稳步提升普法宣传质效。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方面抓住“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微信公众号、局机关官网等媒介作为传播载体宣传法律知识。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宪法专题讲座、组织“审计普法进万家”社区普法宣传活动等向全局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实现审计监督与普法执法双提升。
(二)不断加强审计现场普法。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坚持边审计边普法。充分利用审前调查、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延伸调查、整改监督等环节,围绕审计事实、审计证据、审计程序和审计法律法规适用等内容,广泛宣传审计法、预算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送法上门普及法律知识。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和解决审计业务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部分审计干部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强,在持久学习、深度钻研、转化应用上用力不够。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的深度与系统性仍需加强,对部分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尚不够深入透彻,未能充分满足干部职工的深层次学习需求。三是审计法治专业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审计成果提炼还不够充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从以下四方面着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将法治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审计工作始终服务于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深化依法审计实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对财政资金、国有资金、经济责任等审计力度,持续提升审计质效。深入推进研究型审计,加强审前政策研究和审后成果提炼,提出更多有价值、可操作的审计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三)提升普法宣传效能。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更深融入审计项目实施、结果公开、整改督促各环节,讲好审计法治故事。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审计人员的法治培训教育,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审计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充分发挥考核激励导向作用,不断优化考核细则,强力锻造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今后,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升审计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审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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