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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内审+纪检”协同机制 全面提升内部审计监督质效 ----鄂尔多斯高新区以开发区改革为契机 全面推行“内审+纪检”协同机制的探索思考

发布日期:2025-10-31 16:13作者:乌尼尔吉日嘎拉 武尧来源: 字号: 下载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深刻强调“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2年,鄂尔多斯高新区整合扩区以来,积极构建“大监督”体系,探索推行“内部审计+纪检监察”贯通协同监督机制(以下简称“内审+纪检”协同机制),整合监督力量,推动贯通融合,不断提升内审监督质效,以高质量监督护航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一、鄂尔多斯高新区以开发区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行“内审+纪检”协同机制的实践探索

  高新区作为经济建设的主战场,经济体量大发展速度快项目数量,伴随着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高,容易滋生违纪违法问题。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在促进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纪检监察监督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肩负重要职责。推动“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将二者有机融入开发区内部治理中,可以充分发挥令行禁止、查错纠弊、防控风险、反腐治乱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2022年,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鄂尔多斯高新区整合扩区,党工委、管委会升级为副厅级单位后,党工委把建立“内审+纪检”协同机制作为健全开发区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体系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来抓,加强顶层设计,创新组织架构,推动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党工委加强对“内审+纪检”贯通协同监督工作的直接领导,成立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工委,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定期研究和推动解决重点问题。二是建立内审机构。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审委发〔2022〕3号)关于“对于暂时无法设立单独内部审计机构的部门、单位和企业,应当在纪检、监察监督职能的部门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的规定,2022年7月经鄂尔多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批准,在纪检监察工委设立包含审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审理室等在内的5个科室,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形成了审计室负责计划立项和组织实施、审理室负责复核审理、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审计室共同负责督促整改的相对分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出台《高新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5项,建立日常联动、联席会商、沟通协作、结果运用工作机制4项,实现“内审+纪检”贯通协同监督工作的深度融合和效应叠加。四是深入揭示问题。2022年以来,高新区分年度共对40个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开展财务审计,对8个重大项目开展工程审计,审计财政资金20.4亿元,形成审计报告31份(财务审计报告25份,工程审计报告5份,经济责任审计报告1份),发现问题208个,提出审计建议178个表1:高新区2023年至2024年度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分类统计表五是强化成果应用。围绕内审发现问题,发送提醒函33份、督办函3份,督促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各类制度35项,审计向纪检监察工委移交问题线索5条,立案查处2件,通报批评1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0人,推动兑付专项资金1.88亿元,清理往来款186万元,清理资产9809个,盘点固定资产21.81亿元,内审监督“经济体检”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表2:高新区2023年至2024年度内部审计整改成果统计表)。

  1:高新区2023年至2024年度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分类统计表

  年度

  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不规范

  固定资产家底不清或账实不符

  集中采购和绩效管理等内控制度不完善

  不符合规范或不完整的原始单据报销

  超标准报销或报销不属于本单位的费用

  采购经办人和验收人为同一人的情况

  存在付款不及时或跨期报销

  项目资金无绩效评价

  合同审核和执行不严

  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

  工程管理不规范、工程量计取不合规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执行不到位

  国企内控制度不健全、运营不规范

  资产未入账

  重复接待

  其他问题

  

  

  2023

  1

  2

  3

  2

  2

  0

  1

  0

  0

  12

  1

  0

  0

  2

  0

  8

  34

  2024

  7

  23

  8

  12

  3

  13

  8

  2

  9

  19

  21

  21

  8

  7

  5

  8

  174

  合计

  8

  25

  11

  14

  5

  13

  9

  2

  9

  31

  21

  21

  8

  9

  5

  16

  208

  表2:高新区2023至2024年内部审计整改成果汇总表

  年度划分

  制度建设

  追责问责

  资金管理

  资产管理

  制定出台

  修订完善

  移送线索

  立案查处

  通报批评

  书面检查

  推动兑付专项资金(亿元)

  清理往来款(万元)

  规范核算(项)

  督促收入上缴(万元)

  清理资产(个)

  盘点资产金额(亿元)

  2023

  2

  2

  1

  1

  0

  0

  1.63

  186

  8

  1.98

  5232

  17.84

  2024

  21

  10

  4

  1

  15

  10

  0.25

  0

  9

  0.07

  4577

  3.97

  合计

  23

  12

  5

  2

  15

  10

  1.88

  186

  17

  2.05

  9809

  21.81

  二、鄂尔多斯高新区推行“内审+纪检”协同机制的必要性及路径探析

  推行“内审+纪检”协同机制,可以有效促进内部审计的合规审查权与纪检监察监督的审查调查权相结合,有效推动风险前置管理,防范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发生,形成“政治+业务”双重威慑,促进在监督深度(穿透资金流向)、广度(覆盖决策全过程)、力度(强化问责刚性)上形成“乘数效应”,更好地护航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一)有利于提升内部审计监督的权威性、独立性和高效性。审计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在组织监督体系中具有互补性,在业务上具有相通性,二者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从权威性上看,将高新区党工委直接领导内部审计的工作机制,与纪检监察工委协助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机制融合为一体,形成双重监督体系后,内部审计的“经济监督”与纪检监察的“政治监督”更加耦合,能够显著提升监督体系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实现监督效能的“倍增效应”。从独立性上看,将内审机构设立在纪检监察工委,并单独设置科室,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仅可以确保内审机构秉持客观监督的定位,不介入部门或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和可能影响履行审计职责的业务,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象,确保业务独立;还可以保障内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消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作出客观评价,确保工作独立。从高效性上看,纪检监察专责监督掌握的重要情况和廉洁风险,及时向内部审计机构共享,可以有效提升审前分析质量,助力内审机构将审计对象转移到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及有关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等方面,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瞄准靶点精准发力,提升审计内容和审计发现问题的针对性、高效性。比如,针对2023年度纪检监察监督发现的工程项目领域风险,2024年度针对性地将8个重大工程项目作为内审重点,发现产值计取不合规、合同履约不到位、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9个。

  (二)有利于健全整改“一条线”责任落实机制。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同属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内审+纪检”协同机制,将双方的职能优势、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进行有效整合,有助于健全整改“一条线”责任落实机制,促进审计成果应用。问题反馈方面内审机构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被审计单位反馈,并抄送纪检监察工委,由纪检监察工委将审计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转化为同级监督的重点内容,并抄报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有利于推动整改责任和压力传导下去。比如,2022年以来,共向党工委、管委会及其班子成员发送监督建议19份,其中,审计监督方面8份,通报5类共性问题,督促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分领域调度推进12次,取得了良好效果整改落实方面,健全发现问题整改日常监督机制,组建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两方力量共同参与的联合监督组,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督促被审计单位即审即改、立行立改;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督促制定阶段性整改目标,分阶段限时完成整改;对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纪检监察工委向相关部门发出风险提示等,推动源头整改和条线管理。整改问责方面,纪检监察工委将内审发现问题纳入各类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台账,定期开展“再督查”和“回头看”,加强重点问题分析研判,对违反财经纪律、浪费资财等违纪违法行为,果断介入处置,严格追责问责,形成警示震慑。比如,针对内审发现招商引资过程中同一批访客重复接待和多报销差旅费的问题,纪检监察工委及时介入处置,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问责主体责任,对24名责任人作出处理。

  (三)有利于提升纪检监察监督的质效。与审计监督相比,纪检监察机关在预警处置、追责问责、促改促治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而内部审计特有的专业性和系统性,能够为纪检监察监督作用的发挥提供重要支持。预警处置方面纪检监察监督从全面从严治党高度锁定监督方向,内部审计从资金流、业务链切入精准发现问题,对审计对象正在进行的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等涉及“踩红线”“越底线”的行为进行实时预警,快速锁定风险点,夯实证据支撑力,交由纪检监察工委介入,及时进行处置和制止,最大程度挽回损失。线索移送方面通过内部审计监督发现风险隐患,收集和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工委进行处置,直接形成纪检监察工委的问题线索来源,并为纪检监察工委后续调查提供全面的数据和资源,形成案件发现、移送和查处的良性循环。2022年以来,内部审计机构向纪检监察工委移交问题线索5件,纪检监察工委根据审计移交线索,组织力量深入核查,立案查处2件。联合办案方面双方在人员调配上可以优势互补,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将审计、财务、工程、经济等专业技能运用到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好地促进反腐倡廉。比如,2023年,纪检监察工委在办理1起涉案工程多、时间跨度长、资金往来复杂的违法案件中,借助内审专业力量,共同研判会商,对相关账目及银行流水再分类、再梳理,迅速理清了繁杂的账目,掌握了其为亲属承揽的工程项目和实施的工程量,以及违规入股企业、参与分红的违法事实,在短时间内促进案情取得重大突破。促进治理方面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后,既有利于纪检监察工委对监督单位进行全面画像,对政治生态进行科学评估报告;又有利于推动审计对象落实相关领域改革措施,打通政策堵点、改革难点,最终在治理效能上实现全面提升。比如,针对2024年内部审计发现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推动财政部门和国有企业制定监管制度和内控机制13项。

  总之,推行“内审+纪检”协同机制,既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又是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监督贯通协调工作部署要求的务实举措,对于促进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高新区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审计部门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持续强化审计监督、提升监督质效,更加有效推动内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相得益彰,更加有力在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更加充分发挥好内部审计在促进开发区完善内部治理、提升发展质量、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作者:鄂尔多斯市高新区党工委审计室 乌尼尔吉日嘎拉;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武尧  审核:巴音青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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