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高新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决策部署,建立“内部审计+纪检监察”贯通协同监督机制,全面提升内部审计监督质效。
加强顶层设计,构建贯通协同监督机制
2022年,以开发区改革为契机,高新区党工委把建立“内审+纪检”协同机制作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体系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来抓,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贯通融合。创新组织架构,认真落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将内部审计机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纪检监察工委,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定期研究和推动解决重点问题。加强指导监督,推动在纪检监察工委建立了审计室负责计划立项和组织实施、审理室负责复核审理、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审计室共同负责督促整改的相对分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出台《高新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5项,建立日常联动、联席会商、沟通协作、结果运用工作机制4项,促进“内审+纪检”协同监督的深度融合和效应叠加。
聚力协同监督,提升审计揭示问题质效
聚力权威性,将党工委直接领导内部审计的工作机制,与纪检监察工委协助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机制融合为一体,内部审计的“经济监督”与纪检监察的“政治监督”更加耦合,审计监督的威慑力有效提升。聚力独立性,将内部审计机构独立设置在财政、财会、法务、造价、稽核等部门之外,不介入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和可能影响履行审计职责的业务,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象,确保审计业务独立。聚力权威性,将纪检监察监督掌握的重要情况和廉洁风险及时向内部审计机构共享,促进有效提升审前分析质量,助力将审计对象转移到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及有关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等方面,提升审计内容和审计发现问题的针对性、高效性。2022年以来,分年度对40个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开展财务审计,对8个重大项目开展工程审计,审计财政资金20.4亿元,形成审计报告31份,发现问题208个,提出审计建议178个。
深化成果运用,有效落实整改“一条线”机制
紧盯问题反馈,内审机构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反馈,并抄送纪检监察工委,由纪检监察工委将审计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转化为同级监督的重点内容,累计向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审计监督建议8份,通报5类共性问题,督促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分领域调度推进12次,推动把整改责任和压力传导下去。紧盯整改落实,组建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两方力量共同参与的联合监督组,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督促被审计单位即审即改、立行立改;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督促制定阶段性整改目标,分阶段限时完成整改;对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纪检监察工委向相关部门发出风险提示等,促进源头整改和条线管理。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以来,累计推动兑付专项资金1.88亿元,清理往来款186万元,清理资产9809个,盘点固定资产21.81亿元,“经济体检”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紧盯追责问责,纪检监察工委将内审发现问题纳入各类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台账,定期开展“再督查”和“回头看”,对违反财经纪律、浪费资财等违纪违法行为,果断介入处置,严格追责问责,累计通报批评1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0人。
释放叠加效应,凝聚正风肃纪反腐合力
强化线索移送,通过内部审计监督收集和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工委进行处置,直接形成纪检监察工委的问题线索来源,并为后续调查提供全面的数据和资源,形成案件发现、移送和查处的良性循环。内部审计机构组建以来,共向纪检监察工委移交问题线索5件,立案查处2件。联合开展办案,将审计、财务、工程、经济等专业技能运用到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中,促进案件查办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023年,纪检监察工委在办理1起涉案工程多、时间跨度长、资金往来复杂的违法案件中,借助内审专业力量,对相关账目及银行流水再分类、再梳理,迅速理清了繁杂的账目,掌握了其为亲属承揽的工程项目和实施的工程量,以及违规入股企业、参与分红的违法事实,在短时间内促进案情取得重大突破。推进以审促治,深入分析内部审计发现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分类提出解决的办法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各类制度35项,实现以审促改、以审促建、以审促治。( 鄂尔多斯市高新区党工委审计室 康富国、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武尧 审核:巴音青克乐 )
蒙公网安备 15062702000141号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